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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5000000A/0038/9999/3/4/020
案名 處理
案由 訂定防止非法集會及管理新聞等辦法兩種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高中職課綱關鍵詞:
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
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歷 Va-V-2 什麼是史料?
地 Ca-V-3 臺灣的移民社會與多元文化。
公 Bf-V-1 法律如何制定、修改與廢止?
公 Bf-V-2 法律如何解釋與適用?
公 Bh-V-3 人民的權益因行政公權力違法或不當而受損時,人民如何尋求行政救濟?
檔案資源編號 19.1.3.1
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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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8年(1949)5月28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依據〈臺灣省戒嚴令〉第三條及戒嚴規定事項,訂定〈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依照該項規定,凡是詆毀政府或是首長,記載違背三民主義,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散佈失敗投機的言論,失實的報導,意圖惑亂人民視聽,妨害戡亂軍事進行,以及影響社會人心秩序的出版品,都列入查禁範疇,許多書籍和出版品觸犯這些規定將遭到查禁。本件為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函請臺灣省政府新聞處查照辦理。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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