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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6550000A/0038/075-1/1/2/008
案名 教育法令
案由 奉電抄發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及臺灣省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實施辦法各一份電仰遵照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高中職課綱關鍵詞:
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
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歷 Va-V-2 什麼是史料?
地 Ca-V-3 臺灣的移民社會與多元文化。
公 Bf-V-1 法律如何制定、修改與廢止?
公 Bf-V-2 法律如何解釋與適用?
公 Bh-V-3 人民的權益因行政公權力違法或不當而受損時,人民如何尋求行政救濟?
檔案資源編號 19.1.3.3
來源機關 花蓮縣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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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8年(1949)年5月28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據臺灣省戒嚴令第三條及戒嚴規定事項,訂定〈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並請臺灣省政府依規定落實禁止違禁書刊流通。本件為花蓮縣政府收錄的剪報資料,係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將〈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刊載於《臺灣省政府公報》,提供各級學校參考以進行書刊查禁。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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