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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6/192.6.1/01/01/005
案名 高雄縣分區清鄉實施
案由 奉令重新頒發修正台灣省縣市分區清鄉計劃仰即遵照實施具報由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3.6.4-3
來源機關 高雄縣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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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6年(1947)4月1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命令重新訂頒「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修正臺灣省縣市分區清鄉計畫」,仰即遵照實施並於4月底完成具報。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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