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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6/073.7/3/1/026
案名 關於戶籍辦法
案由 電發修正戶籍登記聲請書及口卡格式並填寫要點等希遵照辦理由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3.3.5-3
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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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6年(1947)3月21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通知各縣市政府,說明內政部將戶籍登記聲請書欄增列「行業」「職位」二子目以利統計,並將修正之戶籍登記聲請書及口卡格式隨電附發,本檔案為修正後之戶籍登記聲請書正反面。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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