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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5/474/1759/1/008
案名 編訓義務警察及撤銷義勇警察隊
案由 為規定義務警察服裝式樣並附發義警符號式樣由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3.3.2-3
來源機關 國史館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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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5年(1946)7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通知各縣市政府業已規定義務警察服裝式樣與正規警察同(按照中央服制條例規定辦理)並附發義警符號式樣。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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