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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97180000E/0065/D137.3.1/3/0054/005
案名 查禁違法新聞刊物
案由 查禁〈熱情大燒埔〉閩南語歌曲及唱片請查照取締
事件年 民國64年(1975)
課綱條目 公Bc-V-1 社會規範如何維護社會秩序與形成社會控制?在什麼情形下,規範會受到質疑而改變?;公Bh-V-1 人民日常生活如何受到行政法的影響?行政法有哪些重要的原理原則?;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檔案資源編號 14.6.2-1
來源機關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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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64年(1975),臺灣省政府新聞處以閩南語〈熱情火燒埔〉歌曲內容誨淫,違反出版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並依照同出版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禁止出售和散布且扣押出版品。本件檔案為臺灣省政府新聞處函請高雄市政府查禁〈熱情火燒埔〉歌曲與唱片後,高雄市政府隨即請高雄市警察局、各唱片錄音帶廠商、各影劇院歌廳等單位,按照辦法進行查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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