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在調查局偵破的「中共中央社會部臺灣工作站」于非案中,共有105人涉案人員,其中30人被判死刑。第一張檔案為涉案相關人員蕭明華、鄭福春、周哲夫、吳國祥等四人於1950年11月8日執行死刑,離開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釋票回證,交由憲兵第四團執行。第二張檔案紀錄執行時間是當天凌晨6時,在臺北市馬場町。第三張檔案為蕭明華死後由其嫂嫂到極樂殯儀館領回屍體之證明書。第四張檔案為當地里長報告憲兵第四團執行時所使用的子彈數量。
在調查局偵破的「中共中央社會部臺灣工作站」于非案中,共有105人涉案人員,其中30人被判死刑。第一張檔案為涉案相關人員蕭明華、鄭福春、周哲夫、吳國祥等四人於1950年11月8日執行死刑,離開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釋票回證,交由憲兵第四團執行。第二張檔案紀錄執行時間是當天凌晨6時,在臺北市馬場町。第三張檔案為蕭明華死後由其嫂嫂到極樂殯儀館領回屍體之證明書。第四張檔案為當地里長報告憲兵第四團執行時所使用的子彈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