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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5000000A/0038/0117.2/0016
案名 本省鄉鎮區區域整理辦法
案由 臺南市全圖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地Ac-V-1地圖本質與要素;地Ac-V-2地圖種類及其用途;地Ac-V-3問題探究:地圖判讀與使用;地Be-V-1都市成長與都市化;地Be-V-3都市內部空間結構。
檔案資源編號 17.5.12-2
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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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臺南市」正式出現於日治初期,至二戰後政府接收臺灣,臺南市在民國35(1946)年改為省轄市,從〈臺南市全圖〉可知道臺灣省政府成立後,臺南市劃分為東區、中區、西區、南區、北區、安平區及安南區等,便於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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