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件為民國60(1971)年,臺灣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函請該地所屬中等以下學校及社教機構,整理原封存的禁書,並請苗栗縣政府與各地方縣市政府轉飭相關學校,依規定繕造名冊,在指定時間內送交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以便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