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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5000100E/0035/144/23/1/007
案名 關于平地人民入山案
案由 電送入山管制修正辦法等件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高中職課綱關鍵詞:
歷 Ba-V-1 我群界定、原住民與原住民族的分類。
歷 Ba-V-2 當代原住民族的處境與權利伸張。
歷 Pa-V-1 原住民族的傳統社會、傳統領域與知識體系。
歷 Pa-V-2 原住民與外來者的互動。
歷 Pa-V-4 原住民族的權利復振運動與現代國家的角色。
地 2b-V-1 具備地方感與鄉土愛,關懷其他地區的社會及環境議題。
地 Cd-V-2 原住民族、移民與移民社會的發展。
地 Fb-V-1 文史研究應用。
公 2c-V-1 肯認自我或不同群體的主體性。

國中、普通/技術型高中課綱條目:
歷 Cb-IV-1 原住民族社會及其變化。
歷 Fa-IV-1 中華民國統治體制的移入與轉變。
歷 Fa-IV-3 國家政策下的原住民族。
歷 1b-IV-2 運用歷史資料,進行歷史事件的因果分析與詮釋。
歷 1c-IV-2 從多元觀點探究重要歷史事件與人物在歷史中的作用與意義。
地 1a-Ⅳ-2 說明重要環境、經濟與文化議題間的相互關係。
地 Af-Ⅳ-4 問題探究:原住民族文化、生活空間與生態保育政策。
檔案資源編號 18.1.5.1
來源機關 臺東縣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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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件為臺東縣政府為了禁止平地人民進入山地的管制辦法,制定此入山管制辦法的主因是「為維護山地人民利益,并謀山地安寧起見」,採取縣參議會建議與斟酌實地情形訂定,也參考第一次山地行政工作檢討會決議修正。 明定臺東縣轄下屬於「山地」有:金山(今金峰鄉)、達仁、紅頭嶼(今蘭嶼鄉)、延平、海瑞等五鄉。更重要的是第三條列出「平地人民絕對禁止進入山地私作買賣」一條,以及入山者需身家情白、不得攜帶武器、不得有失禮逾矩,戲謔侮辱或妨礙善良風俗之言行,與不得有詐欺勒索、教唆煽動,或妨礙公共秩序之行為。也規定不得將入山證交予他人使用,並設計入山證表格等草案呈報行政長官公署備案。 就相關規定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此山地管制對於平地人民入山一事不是很願意,恐長期以來都有平地人對原住民不禮貌、戲謔侮辱、妨礙善良風俗言行和欺騙原住民等造成衝突的治安情形,才會特別列出「不得有失禮逾矩,戲謔侮辱、禁止買賣」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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