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案主旨為法制案簽呈,敘明「限制平地人民入山管制辦法(草案)」案的理由,只是在簽呈上使用貶低原住民用詞「查山地人民頭腦簡單、智識低下,易受不良商人及奸刁之徒引誘欺騙,且為戡亂時期,奸匪之挑撥煽動,更需注意預防,為維持山地治安及保護山地人民利益計,嚴格入山管制⋯⋯」,該簽呈也提到各縣訂定入山管制辦法為顧及現實狀況,實際執行遇到不少困難,所以建議由省府統一訂定入山管制辦法,再通令各縣遵行,如此一來更能達到確實執行的效果。並檢附「臺灣省各縣平地人民進入山地管制辦法(草案)」一份。 本案另有防止日共入山座談會紀錄、防止日共入山辦法與訂定「國軍部隊進入臺灣省山地辦法」等山地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