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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05550000C/0036/9999/9/1/012
案名 二二八事件其他
案由 茲將在旗山緝獲匪徒文告一件抄呈敬祈鑒核設法制止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課綱條目 高中職課綱關鍵詞:
歷 A-V-1 誰的歷史?誰留下的史料?誰寫的歷史?
歷 Ba-V-1 我群界定、原住民與原住民族的分類。
歷 Ba-V-2 當代原住民族的處境與權利伸張。
歷 Pa-V-2 原住民與外來者的互動。
歷 Rb-V-1 現代的國家暴力。
歷 Rb-V-2 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歷 Va-V-3 歷史事實如何建構?
地 Cd-V-2 原住民族、移民與移民社會的發展。
公 1c-V-2 整合公民知識,論述自己的主張,並能提出合理的論證。
公 2c-V-1 肯認自我或不同群體的主體性。

國中、普通/技術型高中課綱條目:
歷 Cb-IV-1 原住民族社會及其變化。
歷 Fa-IV-1 中華民國統治體制的移入與轉變。
歷 Fa-IV-3 國家政策下的原住民族。
歷 1b-IV-2 運用歷史資料,進行歷史事件的因果分析與詮釋。
歷 1c-IV-2 從多元觀點探究重要歷史事件與人物在歷史中的作用與意義。
公 1c-IV-1 運用公民知識,提出自己對公共議題的見解。
檔案資源編號 18.1.3.1
來源機關 軍管區司令部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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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件檔案為在高雄旗山截獲由「矢多一生」(高一生)和安井猛共同署名的〈案內狀〉,內容以日文書寫。開頭提到臺灣混沌的社會情勢也影響到我們高山地區(此處應是指二二八事件的混亂狀況),導致產業、教育、衛生等各項建設受到不少阻礙。 因此,矢多一生和安井猛提出新構想,也就是為了將高山地區打造成理想的家園,希望仰賴政府的指導和平地有志之士的支援基礎上,建構以高山地帶(全山區)為主體的高山地區自治行政,期望能一掃現今社會的不安,與建設一個明朗的高山地區。因此懇請高山地區的各位前輩及有志之士,務必在以下載明的時間與地點蒞臨參加。 這份案內狀提到高山自治作為其中一個範例,也提供表格收集意見,希望能夠先請與會者預先提供構想及資料,以利在會議上提出。以下為會議的集合地點、時間與出席人數: 一、集合地點:臺中縣霧社元分室。 二、集合時間:民國36年(1947)4月10日。 三、攜帶物品:旅行所需費用及日常用品。 四、高山自治資料研究的相關事宜 五、集合人數:每鄉2名代表。 蒐集的意見表則有四個問題: 一、機構: 若現行平地之機構不適用,則需要何種型態? 二、人才: 若包含居住於山地之平地人,人才是否足夠? 三、財政: 高山地區地方財政是否足以應付? 四、區域: 在經濟、文化、產業上是否為適當之區域? 簡單來說發出這份〈案內狀〉最主要是希望針對「高山自治」這個議題蒐集意見和預備開會討論。亦即,這是一張開會通知單。另外,這份〈案內狀〉最能體現原住民自治精神在於「附記」,開宗明義提到「身為臺灣原住民的我們高山族理應是主人公」並描述數百年來臺灣原住民被欺壓的境況,例如:平時以侮辱性的「生番、蕃人」稱呼,等到需要武力才稱讚臺灣原住民是勇士。 重點在於第二段強調為了謀求臺灣原住民的幸福,希望能團結臺灣原住民各族,透過和平交涉讓臺灣原住民成為真正的主人翁,建立一個完全自主的高山自治區,並劃設高山自治區的行政架構圖。 只是這樣的召集臺灣原住民各族菁英的會議也引起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戒心,時任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的彭孟緝直接將高一生的〈案內狀〉定調為「匪徒文告」。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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