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11月9日報紙刊登的停戰令「政府貫徹和平誠意,主席再頒停戰命令-自後日正午十二時起,各地國軍均停止戰鬥」。蔣中正表示政府自抗戰勝利以來,一貫主張和平統一、民主建設,以政治途徑解決國內紛爭,希望在國民大會召開前,奠定國家復興的基礎。雖中共四處攻擊,國軍一再忍讓,為昭示政府的決心,再頒佈停戰令,自民國35年(1946)11月11日正午12時起,全國軍隊一律停止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