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26年(1937)12月20日,新四軍軍長葉挺呈給軍政部長何應欽,對於新四軍部隊編制草案的建議。葉挺表示,如支隊相當於團級,則支隊人數將太多,指揮不便,建議支隊應為旅級之組織;支隊之下成立團隊,相當於團級組織;團隊之下則區分為大隊、中隊、小隊、班,相當於營、連、排、班之組織。至於軍部的組織,則仿照師部組織。另隨文附上「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四軍軍部及所屬各部隊暫行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