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26年(1937)12月25日,軍政部軍務司長王文宣呈給部長何應欽,有關新四軍的編制,及核撥之經費、伙食、被服等項目。收編人數為16,400人、槍9,260枝。新四軍之編制,名為軍、實為師之規模,與國軍正規軍編制不同,各層編制如下:軍(師級)、支隊(4個,旅級)、團隊(每支隊2團隊,團級)、大隊(每團隊4個大隊,營級)、中隊(每大隊3中隊,連級)、小隊(排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