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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23/1421.3/2290
案名 剿匪時期之經濟措施
事件年 民國22年(1933)~民國23年(1934)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1.1.6.3-2
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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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在進行對蘇區的經濟封鎖同時,南昌行營尚在稻熟秋收之時,頒布「匪區割禾辦法」,規定鄰近封鎖區之縣應組成割禾隊,由國軍率領割禾隊衝入封鎖區內,並掩護割禾隊搶割稻禾,所獲稻禾3/6歸割禾隊,1/6給軍隊,2/6存縣府儲備救濟。南昌行營同時製作「割禾運動標語」,對民眾宣傳以使其等能自動加入割禾隊。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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