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6年(1947)10月,嘉義市代電抄送「新生活運動訂定節約辦法」,臺灣省新生活運動促進會為使全省同胞對於中央公布之勵行節約辦法綱要暨臺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指示之兩項節約辦法普遍認識及切實推行起見,經定自10月1日至7日為全省擴大宣傳節約運動週,舉辦各種節約運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