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11月16日,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執行委員會行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說明「臺灣革命先烈事蹟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已提經9月18日第三次臺灣省黨政聯席會議議決通過在案,茲該會亟待成立展開工作,特編擬經費預算,希請同意。12月4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審核同意撥付經費及委員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