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8月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實施「臺灣省火柴專賣規則」暨其施行細則,主要包括火柴非經專賣局許可不得輸出輸入或移入、火柴非由專賣局指定之零售商不得販賣、專賣局稽查、處罰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