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4月,內政部公布「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計8條文,主要為委員會組成之規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續於8月公布施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計5條文,主要為該委員會之組織及職掌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