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6年(1947)10月4日,臺灣省政府核准「臺灣省工業研究所組織規程」,第1條明文臺灣省政府為適應本省為多濕熱地帶工業品之研究、改進,藉以發展工業起見,特設臺灣省工業研究所,直屬臺灣省政府,並請中央工業試驗所指導,並配合工業建設計畫,掌理考驗工業原料、改良製造方法、鑑定工業製品等事項。依據「臺灣省工業研究所組織規程」第9條,成立臺灣省工業研究所布袋塩鹼實驗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