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7年(1948)9月10日臺灣省參議會以省參秘字第1333號代電說明該會第一屆第五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討論決議通過「擬電請立法院早日通過省縣自治通則並通電各省市參議會請一致主張」後,各縣市參議會紛紛一致贊同響應,嘉義市參議會於10月9日回電說明該案業經提交10月份月例會討論通過「原案響應」,並分電立法院建議早日通過「省縣自治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