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省參議會秘書處原設議事、總務兩組及會計一室,茲以事務繁雜,為明瞭職掌分清事權起見,仿照浙江等省參議會組織,於民國37年(1948)1月1日修正民國35年(1946)5月24日所制定的「臺灣省參議會秘書處辦事細則」,議事組下分設議事、編輯兩股,總務組下則分設文書、庶務兩股,俾明事權以利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