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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5/053.23/1
案名 戶籍管理法規彙編案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3.5.3-1
來源機關 臺北市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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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5年(1946)2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省轄市區公所組織規程」,計16條文,主要包括區為法人受市政府之指揮監督辦理地方自治、區之廢置分合名稱及區域之變更、區公所組織及職掌、區長副區長選舉事宜與候選人資格等規定。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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