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前進指揮所(葛敬恩主任)於民國34年(1945)10月6日以台進字第壹號公告奉令,該所業於34年10月5日到達任所,即日起開始辦公,並公布陳儀未到達臺灣以前,當地一切行政、司法等事務,仍由臺灣總督府以下原有各級機關繼續維持現狀負責辦理,前進指揮所如有指示事宜,亦由臺灣總督府轉行承辦等7項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