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前進指揮所奉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之命令,於民國34年(1945)10月25日撤銷,原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教育處、財政處、工鑛處、農林處、交通處等處、以及警備總部派至前進指揮所工作人員已函知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