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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100000000A/0083/511/1/1-9/118
案名 代表(一般、修憲)提案
案由 張代表馥堂等五十二人提:建請中央賦予鄉鎮市合理定位,以落實地方自治(一般提案176號)
事件年 民國83年(1994)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7.8-1
來源機關 國民大會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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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83年(1994)7月26日,國大代表張代表馥堂等52人提案賦予鄉鎮市合理定位,內政部以「省縣自治法」第二條之規定回覆鄉鎮市之地方政治體制所具有之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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