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戒嚴白色恐怖期間,民國49年(1960)傅正因籌組中國民主黨被捕後,裁定交付感化教育三年,民國52年警總又延長感化教育三年。民國76年(1987)解嚴後,傅正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遭駁回,於是又向監察院請求徹查,監察院決議由謝崑山委員就傅中梅抗告案及雷震回憶錄案進行並完成調查。
戒嚴白色恐怖期間,民國49年(1960)傅正因籌組中國民主黨被捕後,裁定交付感化教育三年,民國52年警總又延長感化教育三年。民國76年(1987)解嚴後,傅正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遭駁回,於是又向監察院請求徹查,監察院決議由謝崑山委員就傅中梅抗告案及雷震回憶錄案進行並完成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