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范丁南於民國39年(1950)於臺南縣吳鳳鄉樂野國民學校校長任內,允許湯守仁於寒假期間開社民教班宣傳反動言論,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故民國42年(1953)6月裁定范丁南必須交付感化教育,乃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