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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187701/0041/1571.3/1111/41/004
案名 非法顛覆案
案由 檢呈湯君等叛亂貪污等一案卷判
事件年 民國42年(1953)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5.4-1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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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范丁南於民國39年(1950)於臺南縣吳鳳鄉樂野國民學校校長任內,允許湯守仁於寒假期間開社民教班宣傳反動言論,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故民國42年(1953)6月裁定范丁南必須交付感化教育,乃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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