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40年(1951) 高一生、湯守仁、林瑞昌等人遭逮捕,民國43年(1954)2月17日,以其意圖顛覆政府之叛亂罪處以死刑,財產部分除了酌留家屬生活費用之外,全部充公,乃戒嚴期間白色恐怖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