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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6550000A/0038/031-21/1/9/002
案名 公員任用保結
案由 電送本校教職員張喜等十六名防範匪諜保結及清冊請核備,查該校所送防範匪諜保結尚欠校長潘進寶及工役潘玉榔,羅阿塗等三名應即於文到三日內補具送希即遵照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4.7-2
來源機關 花蓮縣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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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戒嚴期間,為了防範匪諜,公務人員必須互相作保,以花蓮東里國校為例,民國38年(1949)9月將防範匪諜連環保結人員造冊,圖中四位連環保結之教師,乃其中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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