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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187701/0039/1571/00225000
案名 廖史豪等案
事件年 民國49年(1960)~民國50年(1961)
課綱條目 歷Qb-Ⅴ-1傳統社會中的性別角色;歷Rb-Ⅴ-2轉型正義的追求與反思
檔案資源編號 15.4.6-3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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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960年已服刑有期徒刑7年期滿的李碧霞,卻因考核思想仍未改正,因此國防部根據《戡亂時期預防匪諜再犯管教辦法》第二條規定得令入勞動教育場所強制工作嚴予管訓,令臺灣軍人監獄執行。李碧霞以考核成績59分,因為這1分之差,又須在生教所感訓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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