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951年10月17日臺北監獄典獄長林滋培呈臺灣高等法院報告當時臺北監獄關押的叛亂人犯數達七十餘名,監獄內空間擁擠,又須另闢監舍專門收容叛亂人犯。加上叛亂人犯不能參與作業、習藝生產,管理上又不得不處處提防,相當困難,請高等法院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洽商,將臺北監獄之叛亂犯移到綠島或金門等處執行徒刑。並附上〈臺灣臺北監獄執行叛亂犯名冊〉,女性有朱瑜、簡昭子、辜顏碧霞、林雪嬌、馮守娥、林坦、陳勤、蕭素梅、王惠嫦,共9人。
1951年10月17日臺北監獄典獄長林滋培呈臺灣高等法院報告當時臺北監獄關押的叛亂人犯數達七十餘名,監獄內空間擁擠,又須另闢監舍專門收容叛亂人犯。加上叛亂人犯不能參與作業、習藝生產,管理上又不得不處處提防,相當困難,請高等法院與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洽商,將臺北監獄之叛亂犯移到綠島或金門等處執行徒刑。並附上〈臺灣臺北監獄執行叛亂犯名冊〉,女性有朱瑜、簡昭子、辜顏碧霞、林雪嬌、馮守娥、林坦、陳勤、蕭素梅、王惠嫦,共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