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高陳腰的〈代監執行人犯身份簿〉,可看出她從1953年1月10日被捕(未決羈押),該年4月8日移送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直到1955年判決確定後起算刑期。然而由於還是關押於軍法處,屬於在軍法處「代監執行」,到1958年8月11日移送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在軍法處看守所關押了相當長的時間。
高陳腰的〈代監執行人犯身份簿〉,可看出她從1953年1月10日被捕(未決羈押),該年4月8日移送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直到1955年判決確定後起算刑期。然而由於還是關押於軍法處,屬於在軍法處「代監執行」,到1958年8月11日移送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在軍法處看守所關押了相當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