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主題
檔號 A305440000C/0043/276.11/110
案名 季澐等案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
課綱條目 歷Qa-Ⅴ-2國族主義下的女性;社2b-Ⅳ-18關心不同的社會文化及其發展,並展現開闊的世界觀
檔案資源編號 15.1.8-3
來源機關 國防部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說明

賴瓊煙,臺中人,臺中師範附屬小學畢業後,學習洋裁。曾任臺中市皇民奉公會佣員、香港陸軍醫院看護助手、臺中市皇民奉公會打字員、臺北聯勤總部陸軍總醫院物品管理室護理員等工作。戰時,賴瓊煙因與葉陶、楊逵等人往來密切,萌生抗日思想並同情左翼理念; 1947年正式由廖瑞發引介加入共黨,並被要求發展婦女黨員、抄寫共黨文件、交通聯繫工作等。1948年年中經季澐牽線,認識同是地下黨員的羅定天,遂改由羅定天領導。 根據官方檔案記載,賴瓊煙被捕後,因「從事間諜傳送繕寫宣傳文件……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原判處無期徒刑,後遭改判死刑。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數沒收。 賴瓊煙的住宅由於是日產,屬於省府日產管理處所有,在其被捕不久便由保密局向省府承租。這兩份檔案顯示,由於不同部門間消息的不流通,保安司令部前往查封賴瓊煙財產時,赫然發現其住宅業已被其他單位使用。

關鍵詞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