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二戰後,臺灣行政區域重新調整,日治時期的高雄州分立為高雄縣、高雄市。民國39(1950)年,行政區域再次調整,高雄縣、高雄市也調整區域範圍,如〈高雄縣〉、〈高雄市〉二圖所示。至民國68(1979)年,高雄市併入高雄縣小港鄉,改制為直轄市。99(2010)年,高雄市合併高雄縣,成為新直轄市,仍名為高雄市,是目前臺灣六都之一。
二戰後,臺灣行政區域重新調整,日治時期的高雄州分立為高雄縣、高雄市。民國39(1950)年,行政區域再次調整,高雄縣、高雄市也調整區域範圍,如〈高雄縣〉、〈高雄市〉二圖所示。至民國68(1979)年,高雄市併入高雄縣小港鄉,改制為直轄市。99(2010)年,高雄市合併高雄縣,成為新直轄市,仍名為高雄市,是目前臺灣六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