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據民國44(1955)年出版的《台灣省行政區域圖》,在〈桃園縣〉一圖,顯示桃園縣與臺北縣(今新北市)、新竹縣、宜蘭縣相鄰。桃園縣是在民國39(1950)年經中央政府調整而成立,從該圖可知其轄有4鎮、9鄉,4鎮為:桃園鎮、中壢鎮、楊梅鎮、大溪鎮,9鄉為龜山鄉、蘆竹鄉、大園鄉、觀音鄉、新屋鄉、龍潭鄉、平鎮鄉、八德鄉、復興鄉。目前,已改制為桃園市,屬於直轄市,居六都之一。
據民國44(1955)年出版的《台灣省行政區域圖》,在〈桃園縣〉一圖,顯示桃園縣與臺北縣(今新北市)、新竹縣、宜蘭縣相鄰。桃園縣是在民國39(1950)年經中央政府調整而成立,從該圖可知其轄有4鎮、9鄉,4鎮為:桃園鎮、中壢鎮、楊梅鎮、大溪鎮,9鄉為龜山鄉、蘆竹鄉、大園鄉、觀音鄉、新屋鄉、龍潭鄉、平鎮鄉、八德鄉、復興鄉。目前,已改制為桃園市,屬於直轄市,居六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