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鹽政條例〉規定,鹽非經鹽政機關發給單照,不得運銷。1982年臺中沙鹿肉脯店因違法購買無單照普通精鹽325斤遭查獲,除精鹽全數沒入,還被科處當地食鹽售價二倍之罰鍰。
| 主題 | |
|---|---|
| 檔號 | 0071/381/3 |
| 案名 | 違章鹽案件 |
| 事件年 | 民國71年(1982) |
| 課綱條目 | 歷Ea-Ⅳ-11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
| 檔案資源編號 | 11.3.1-11 |
| 來源機關 |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檔案管有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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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鹽政條例〉規定,鹽非經鹽政機關發給單照,不得運銷。1982年臺中沙鹿肉脯店因違法購買無單照普通精鹽325斤遭查獲,除精鹽全數沒入,還被科處當地食鹽售價二倍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