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公函聯絡教育部,說明《立憲、違憲、護憲》一書刊載違憲清單,幫會、開會、內鬥,以及從公共政策角度看二重抗議事件等文稿,經調查嚴重混淆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危害社會治安,違反〈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規定而決議查禁。本件為民國72(1983)年4月,教育部隨即函請各大專院校協助查禁扣押《立憲、違憲、護憲》一書,如各校與相關單位藏有該書,請送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