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蔣經國別傳》一書,內容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四款詆毀國家元首之規定,混淆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而依法查禁。本件為民國74(1985)年該部命令高雄縣(今高雄市)政府及有關單位查禁該書,並依照〈戒嚴法〉之規定,為了扣押該出版品,對建築物、船舶及認為可疑的住宅施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