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57(1968)年,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調查臺南市四維街復漢出版社翻印《書法學習必讀》,引言中註明「一九五七年六月鄧散木記於北京真武廟」字樣,因文稿出現北京用語,明顯為中共出版的書籍,如果流通市面將混淆視聽,影響民心士氣,依據〈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規定,查禁並扣押。本件為該司令部函請臺灣省教育廳等單位協助,該教育廳隨即函請各縣市政府協助,著手查禁《書法學習必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