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民國76(1987)年國立中央圖書館因應時宜,呈報教育部〈國立中央圖書館依法查禁與限閱書刊管理辦法〉,在第三項規定凡是國內外出版,未經查禁,而其內容有違礙的書刊,列為限制書刊,範圍包括:有違反國策之言論者、對和諧之社會秩序與善良之社會習俗有不良影響者、大陸出版或以大陸推行之簡體文字印行者、純屬誇大不實,宣傳性書刊並不具研究參考價值者。依法查禁或限閱書刊在封面則必須加蓋「禁閱」或「限閱」圖章,加以管制。研究人士若對這些書刊有特殊參考需求,可經服務單位介紹與出示證明,向該館申請在特定的空間裡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