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件為民國62(1973)年為臺灣大學經調查校內有《火玫瑰》、《古史辯》、《談藝錄》等違禁書籍,決定將《火玫瑰》等17冊違禁書籍送繳報備,至於《古史辯》、《談藝錄》二書,因中國文學系(所)在指導學生論文寫作上有實際需求,向教育部建議能否將這兩本書留在學校限制閱讀,指定專人保管。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討論後,將由各校擬訂相關辦法以為規範,避免中共統戰思想與不當書籍流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