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47年(1958)5月,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與相關機關合併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持續管理書籍與出版品查禁實務。本件檔案為民國63(1974)年,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第九藝術》一書,並以該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規定,函請行政院新聞局、教育部、臺灣省教育廳、臺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臺灣省新聞處等相關單位進行查禁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