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40(1951)年,新竹縣依據〈台灣省政府、保安司令部檢查取締違禁書報雜誌影劇歌曲實施辦法〉,制定〈新竹縣檢查取締違禁書報雜誌影劇歌曲實施辦法〉,將該縣作業小組定名為新竹縣檢查取締違禁書報雜誌影劇歌曲檢查組,並明定檢查書籍範圍與頻度,以落實工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