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7(1948)年12月,政府頒布〈全國戒嚴令〉,尚未限縮臺灣民眾自由。隔年(1949)年5月19日,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為確保臺灣省治安與秩序,宣告〈臺灣省戒嚴令〉,從20日零時起臺灣全省開始實施。其第三條第六項,規定「嚴禁以文字、標語或其他方式散佈謠言」,該項規定成為查禁臺灣地區書籍的律令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