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軍調部政府方面於民國36年(1947)3月30日結束工作,當天在北平各報紙登出聲明,有關的印信、證章、臂章等一切證件,包括東北的長春分部及各地小組在內,自4月1日起作廢。本檔案為當時登報後,剪貼留存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