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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5/523.9/3750.2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資料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1.3.4.7-2
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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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35年(1946)3月22日,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科所擬定「發佈新聞與對外界聯絡之方針」。規定軍調部對媒體的聯絡,由聯合新聞科發佈科負責,新聞必須經政府、中共、美國三方委員批准才能發布。軍調部人員,未經三方委員之授權,不得召開記者會或接見記者。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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