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軍事調處執行部濟南小組調處經過」為軍調部政府方面的報告書,內容為軍調部第七小組執行調處的經過。該小組於民國35年(1946)1月18日由北平搭機抵達山東省濟南,先後到泰安、臨沂、張店、淄川、兗州等地進行調處。共軍不遵守和字第二號命令,依舊包圍泰安、兗州、張店等地。雖協調可運糧入城,但共軍卻也暗中阻撓。共軍包圍的理由,認為城內軍隊都是國軍收編的「偽軍」(親「日偽政府」的部隊),甚至鼓動民眾要求解編「偽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