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檔案為軍事調處執行部的組織草案,依其所述內容,該部的任務為執行停戰政策,各項措施須經三方委員一致同意後,正式訓令以中華民國政府主席名義發布。組織方面,該部設委員3人,分別代表國民政府、中共、美國,由美國代表擔任主席,各有表決權與互商權。
| 主題 | |
|---|---|
| 檔號 | 0035/543.9/3750.13 |
| 案名 | 軍事調處執行部成立案 |
| 事件年 | 民國35年(1946) |
| 課綱條目 | |
| 檔案資源編號 | 1.3.4.1-4 |
| 來源機關 |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
| 檔案管有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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